门徒平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製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製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規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提高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和影響,切實保障全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校園安全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編製本預案。
(二)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上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
(三)事件分級
1.本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2.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級的確認與劃分由地方或國家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決定。根據《上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涉及威脅校內師生員工健康安全的傳染病疫情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门徒平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工作專班),負責指揮、協調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專班成員由黨辦、校辦、學生處、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保衛處、宣傳部、信息化辦公室、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後勤中心(校醫院)等負責人組成。
三、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原則
依據《上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規定,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市、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原則,采取相應措施實施應急處置。
(二)分級響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上海市政府或上海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區縣人民政府要報請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持。
四、響應措施及任務分工
校園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校內各學院及職能部門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根據本應急處置預案采取相應措施。
(一)綜合協調
做好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領導小組和專班成員緊急通知、工作提示發布和應急處置會召集等。安排、陪同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視察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一線,配合領導解決應急處置中遇到的問題,及時收集、反饋問題解決的進度和效果。代表學校及時向上級行政管理部門、屬地政府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責任部門:黨辦、校辦)
(二)校園管控
保衛處根據領導小組指示,立即對校門、相關樓宇實行管控措施;嚴格做好臨時安置點的安保工作,如發生意外事件,第一時間進行處理,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加強臨時隔離區域的秩序管理,安排保安人員做好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科學組織保安人防巡邏,充分利用視頻監控(以及視頻周界),不間隔對校園及院墻開展巡邏,杜絕人員群聚和人員違規入校。 (責任部門:保衛處)
(三)流調工作
發現疑似或確診病例,相關部門立即上報其基本信息, 排摸其行動軌跡。學生部門、人事部門立即開展流調工作, 第一時間排查並上報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等工作。 (責任部門:人事處、學生處)
(四)信息報告與聯防聯控
校醫院代表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屬地疾控部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加強與屬地疾控部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聯系,尋求得到應急處置的專業指導與支持;加強與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南匯新城鎮的對接,積極爭取屬地政府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支持;協助做好密接者、次密接者的轉運和集中隔離工作。(責任部門:後勤中心)
(五)輿情管控
宣傳部及時對輿情熱點進行收集、調查與研判,密切監測學校涉疫信息,並根據工作需要,在上級部門指導下,披露有關信息,澄清不實信息。(責任部門:宣傳部)
(六)後勤保障
根據校內餐飲服務資源,確保夥食供應,加強食堂環境 消殺,延長食堂供應時間,嚴格分批用餐,減少人流聚集; 做好封閉樓宇的送餐服務;搭建臨時隔離區等,向管控區域或封閉樓宇內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及消殺物資;對通勤校車、公務車加強運行管控,做好校內人員、物資等轉運用車保障,做好疫情防控專車服務保障;做好校園水電運行保障和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管理。做好與校外服務資源(如賓館隔離住宿、各類物料配送、相關技術支撐等)的聯絡對接工作。 (責任部門:後勤中心)
(七)環境消殺
後勤中心立即聯系疾控或屬地衛生防疫機構組織或組織物業服務單位第一時間對確診病例及密接者的環境進行消殺。必要時,物業服務單位對校級公共場所(如圖書館、體育館、大禮堂、教室、會議室等)、樓宇物業公共空間(如樓道、衛生間等)及室外道路環境實施消殺。各類垃圾廢棄物一律實施消殺後由政府委派的專業公司清運處置。(責任部門:後勤中心)
(八)教學管理
教務處、研究生院、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快速排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所涉及的任課教師和學生,整理相關教學信息並視事態發展合理妥善進行教學安排。(責任部門:教務處、研究生院、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五、經費與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六、附則
(一)名詞術語解釋
1.重大傳染病疫情。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2.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範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3.新傳染病。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4.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指埃博拉、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5.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