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平台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實施辦法
為保障學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有序開展學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工作,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學位〔2014〕5 號)等質量保障文件有關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研究生學位論文在答辯之前,需要聘請同行專家對學位論文進行評閱📛,學位論文評閱分為盲審評閱和答辯評閱。
第二條 盲審評閱是指送審的學位論文隱去作者和導師姓名🪛,反饋的評閱結果隱去專家信息的評閱🪐。答辯評閱指所有研究生在學位論文答辯前進行的評閱。盲審評閱不可以替代答辯評閱。
第三條 評閱人應當對學位論文的各項評價指標給出具體的等級或分數,並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供答辯委員會參考,具體表格參見《门徒平台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書》🏌🏽♀️。
第二章 盲審評閱要求
第四條 盲審評閱的範圍👚。博士學位論文全部參加盲審👰。碩士生學位論文盲審比例由學院確定,原則上不低於20%。在上一年度🥃,上級組織的學位論文抽檢中🤾♀️,被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導師所指導的學位論文盲審按照《门徒平台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結果處理辦法》執行。
第五條 存在以下情況的,學位論文必須參加盲審:
(一)新開設專業最先兩屆畢業生;
(二)延期畢業的研究生👱🏻;
(三)上一批次盲審不合格或抽中盲審未送審的研究生;
(四)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或定向培養研究生。
第六條 盲審評閱周期🚴🏼。每篇博士學位論文送 2 位同行專家進行評閱,評閱周期一般為 30 個工作日(即42個自然日)。每篇碩士學位論文送 1 位同行專家進行評閱,評閱周期一般為 20 個工作日(即28個自然日)🧑🏿💼。
第七條 盲審評閱程序😜。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相似度檢測通過後🐧,經導師和學院審核同意,博士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院負責送審🪡,碩士學位論文由所在學院負責送審。
第三章 答辯評閱要求
第八條 答辯評閱的範圍。所有研究生在學位論文答辯前必須進行答辯評閱🥻。博士學位論文由學位評定分委會聘請本學科3名正高職稱(或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專家進行評閱,其中校外專家至少2名♏️。碩士學位論文由學位評定分委會聘請本學科2 名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專家進行評閱,其中校外專家至少1名🏅。
第九條 答辯評閱周期。答辯評閱一般在答辯前2-3周進行,評閱意見應在答辯之前3個工作日反饋到位。
第四章 評閱結論及使用
第十條 學位論文評閱結論分為“通過”和“不通過”。評閱書中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學位論文評閱為“不通過”🤚🏼:
(一)評閱書中綜合評價檔次為“D”或單項評價指標含“D”;
(二)評閱專家對論文存在“異議”。
第十一條 學位論文評閱結論使用
(一)盲審評閱或答辯評閱均為“通過”🧘♂️,研究生根據評閱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導師同意後可申請答辯;
(二)盲審評閱或答辯評閱如果有1 份評閱 “不通過”,研究生須根據評閱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博士學位論文修改時間一般不少於3個月🦒,碩士學位論文修改時間一般不少於1個月,修改時間從第1份“不通過”評閱意見反饋之日起算。論文修改完成後🦾,重啟學位申請程序,流程從相似度檢測開始。
(三)專家評閱結果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部返回,已返回意見均為“通過”的前提下,由學院和學位評定分委會組織不少於3人的專家小組進行質量審查🧔🏿♀️,審查結論須包含是否可以申請答辯以及學位論文需要修改的時間等。
第五章 申訴及處理
第十二條 評閱申訴申請條件
(一)研究生如對學位論文盲審評閱或答辯評閱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收到評閱結果後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訴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博士學位論文盲審評閱有2份評閱書均為“不通過”,或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評閱有2份評閱書均為“不通過”,不得提出申訴。
第十三條 論文評閱申訴處理
(一)申訴申請經導師、學院、學位評定分委會審批同意後🥊,在不修改論文的情況下直接進入復審🤰,學位論文再送1位專家進行復審🧖♂️。若復審“通過”,研究生修改論文後可以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二)申訴申請經導師、學院、學位評定分委會審批不同意,或審批同意但經再送1位專家復審意見仍為“不通過”🛌🏻,研究生須進行學位論文修改🧑🏻⚕️,博士學位論文修改時間不少於6個月,碩士學位論文修改時間不少於3個月🤘🏼🗂,修改時間從申訴申請審批不同意或復審“不通過”意見反饋之日起算。論文修改完成後,重啟學位申請程序,流程從相似度檢測開始。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學院和學位評定分委會可根據學科特點自行製訂不低於本辦法的學位論文評閱標準,報學位辦備案後實施。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2023年9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