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防疫物資倉庫的管理規範化,根據倉庫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在校防疫物資管理小組領導下(以下簡稱“管理小組”),特製訂本辦法。
1.倉庫管理任務
1.1 做好物資的入庫和出庫工作。
1.2 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1.3 做好物資的盤點工作。
1.4 做好物資倉庫的管理臺賬。
1.5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2.物資的入庫
2.1 對於入庫的物資,保管人員要認真核對驗收物資的名稱、數量與送貨單是否相符,網上購買的物資要與訂單詳情核對,並開具“入庫單”。
2.2 對於物資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合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報告管理小組。
2.3 保管人員在月末將當月的“入庫單”匯總整理後交給財務人員,送貨單或訂單詳情作為“入庫單”的依據。
3.物資的出庫
3.1 保管人員要註意物資的有效期限,出庫時一般按照“先進先出”原則辦理。
3.2 保管人以工作聯系單為依據辦理物資的出庫,並以領用人在“出庫單”上簽字的品名、數量為準。
3.3 保管人在辦理出庫後,及時在庫房物資數量清單上進行登記。
3.4 保管人員在月末將當月的“出庫單”匯總整理後交給財務人員,工作聯系單作為“出庫單”的依據。
3.5 對於手續不齊全的領用,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出庫,並視情況報告管理小組。
3.6 借用的物資需有借用單據,單據上應寫明借用人、借用人聯系方式、借用事由、歸還日期等,歸還時單據上應有歸還人員及保管人員簽字,借用物資不計入出庫。
4.物資的借用
4.1 物資借用時需有借用單據,單據上應寫明借用人、借用人聯系方式、借用事由、歸還日期等。
4.2 物資歸還時,應在原借用單據上簽署歸還人員及保管人員的姓名和日期。
4.3 借用物資不計入出庫數量。
5.物資的保管
5.1 保管人員要及時登記各類物資的明細管理臺賬,做到日清月結,達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單相符。
5.2 每月月底,保管人員和管理小組成員要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對賬。發現盈余、缺少、殘損情況,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管理小組。
5.3 每月月底,保管人員和財務人員要對當月發生情況進行匯總,財務人員根據“入庫單”和“出庫單”編製《防疫物資入庫情況登記表》、《防疫物資出庫情況登記表》《防疫物資庫存情況登記表》,上報管理小組。
5.4 保管人員要做好借用物資的及時回收工作。
5.5 保管人員要做好庫存與采購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管理小組要求的儲備量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對物資的利用、積壓物資的處理提出建議,上報管理小組。
5.6 根據各種物資的種類和特性,結合物資倉庫條件,合理規劃物資的定置擺放,保證物資進出和盤點方便。
5.7 對於易燃、易爆、有毒物資,應按規定隔離存儲,並設置明顯標識。
6.其他
6.1 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製度。除保管人員外,進入物資倉庫的人員必須每次登記。
6.2 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保證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6.3 保管人員每天上下班要進行倉庫的“三檢查”,即:上班後,檢查倉庫門鎖是否有異常,物品有無丟失;每天檢查易燃、易爆、有毒物資,是否妥善保管;下班前,檢查是否鎖門、斷電及不安全隱患。如有異常,立即上報管理小組。
6.4 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內容如下: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嚴禁塗改賬目;嚴禁在倉庫內堆放雜物、廢品;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嚴禁在倉庫內閑談、打鬧;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線。
7.本辦法自2021年10月15日起執行。
8.質量記錄
防疫物資入庫情況登記表
防疫物資出庫情況登記表
防疫物資庫存情況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