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完成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爭取更多品學兼優的學生來我校深造🩳,規範招生錄取🤸🏼♂️,根據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區)招生政策,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錄取新生原則
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錄取批次安排
1.提前批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
2.藝術類
視覺傳達設計👨🏼🦳、繪畫(國畫)、繪畫(油畫)專業。
3.本科一批
安徽、貴州、內蒙古、四川、河南、廣西、寧夏👨🏽⚖️、江西、黑龍江🤷🏿、甘肅、雲南🍻、新疆⛷、吉林😵💫#️⃣、山西👂、西藏等十五個省(市、區)👩🔧。
4.本科批
上海、浙江、北京🧑🏼🍳、天津、遼寧、廣東🟩、山東、海南、河北😸、福建、江蘇、湖北🧔、湖南、重慶等十四個省(市、區)。
三🧘🏻♀️▶️、錄取註意事項
1.嚴格按計劃錄取
錄取投檔時,應首先與招生省(市🌅、區)高招辦核對招生計劃。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招生計劃,也不得隨意調整和改變文理科的招生科類及招生人數🧱。
2.合理調檔、仔細閱檔
(1)提前錄取批次可向省(市、區)招辦申請實行一次性投檔🌿、擇優錄取(即第一誌願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且考分達到控製線以上的所有考生檔案可全部提供給我校)。
本科一批和本科普通批次專業按不超過1:1.05的投檔比例進行投檔(視具體省市而定)🪭👰♀️。
對於上線生源不足的情況,應及時向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匯報🌎,按學校意見實施。調整計劃的使用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報請招生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後方可實施👨🏽🚒。
(2)註意身體健康條件。招生人員在查閱考生電子檔案時🧑🏿💼,對考生高考體檢表和高中階段健康情況表的各欄目內容應逐項審查。
(3)嚴格審核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不累計且最高不超過20分🦁。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對於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項目,我校不認可政策加分。
本著按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高分考生的退檔和低分考生的錄取👏,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並作好詳細記錄,以備查詢。
3.體檢標準
考生體檢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航海技術專業:辨色力正常(無色盲無色弱),無復視;身高1.60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7(0.5)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8(0.6)及以上。
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辨色力正常(無色盲無色弱)🧰,無復視;身高1.55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6(0.4)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6(0.4)及以上🎺。
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21)執行。
4.政治思想品德
錄取時應仔細審閱考生電子檔案中的有關思想品德材料🫸🏿,對於誠信檔案中有不良記錄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
5.外語語種
根據教育部要求🏂🏿,外語語種不限。
6.錄取新生的專業安排原則
對錄取的新生,在安排其專業時👩🏿🎤,應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結合考生高考誌願表上填報專業(學生填報誌願以專業代碼為準)的順序和專業招生要求,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考生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或所填報的專業已錄取滿額🤲🏼,則應將其誌願表“調劑欄”中的內容及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重要參考𓀋,參加調劑錄取。對“調劑欄”中註明“不願意”或空白的考生,則不予調劑錄取。
7.未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應在省(市、區)招辦規定時間內退檔😒,並應在退檔單上明確填寫退檔原因。
8.錄取結束時𓀄,應根據當地高招辦和學校的要求做好各項統計工作。
9.所有省(市、區)都實行網上錄取,若考生電子檔案中反映的考生材料不全或存在疑問🫱,要及時與當地高招辦聯系。
四、監督製約機製
1.成立门徒平台招生領導小組,加強招生工作的領導🫙☛,對招生中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舉報,電話🦯😂:021-38284080,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海港大道1550號行政樓315室💁♀️。
3.增強錄取工作的透明度,實行“六公開、一保密”🧗🏼,即🧝🏻♀️: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辦法和錄取標準🧑🏿⚕️、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錄取的必要信息、公開咨詢電話、監督電話和接待地點,同時對錄取場所⛴、參加招生錄取人員的姓名、通信地址予以保密。
4.招辦錄取人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上海市教委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5.各省份、各批次錄取結果上傳時,需完成相關登記工作,打印錄取進展及退檔單以備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
6.出現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