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學校延聘工作🐗,充分發揮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在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中的作用,根據學校工作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中🗑👨👧👧,延聘是指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因學校學科與專業建設等教學科研工作需要,經學校審議並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定後🪒,延期退休並繼續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第二條 申請條件
1.申請延聘前五年無違規違紀、師德失範、學術不端等行為。
2.申請延聘前三年考核均合格。
3.身體健康⬅️,工作認真投入,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4.未滿63周歲(作為導師仍在指導博士研究生的🏌🏼♂️,未滿65周歲)🙋🏼。
第三條 申請程序
1.每年6月、12月份學校開展兩次延聘申請受理工作。
2.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延聘期滿前6個月內,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门徒平台延聘申請表》🐼🤱🏿。首次申請延聘的,須提交近三年的業績材料。
3.申請人所在學院(部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後給出初步意見,報送人事處。
4.人事處復核申請人材料後提請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黨委常委會決定,報送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定。
第四條 獲批延聘的人員,納入所在學院(部門)日常管理,學院(部門)與其簽訂延聘合同👩🏼🦲,明確工作任務,須達到學院(部門)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考核的標準。
第五條 聘期考核由所在學院(部門)負責🐓,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對於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學校不再延聘。
第六條 延聘人員出現違規違紀、師德失範、學術不端等行為的™️,延聘即時終止。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原《门徒平台高級專家延聘管理辦法》(滬海大人〔2018〕11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