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1 編製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製和妥善處理外國留學生(以下簡稱留學生)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與傷害,保障留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留學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的國際聲譽和利益,依照教委有關文件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應急響應機製,製定本應急預案。
1.2 分類分級
突發事件的三種類型:
第一類👩🏽🏭:死亡
指因自然和人為因素導致的各種死亡🥸🩷。包括自然災害、突發疾病、交通事故、溺水🙇🏿♂️、自殺、他殺等🈷️。
第二類:嚴重疾病
指留學生患特別嚴重的疾病👩🏽💼,包括嚴重的非傳染性和傳染性疾病。如各種癌症、白血病🧏♂️、艾滋病、性病等🥸🤪。
第三類:涉及留學生的各種事件及糾紛🙍,具體包括下列幾種🕵🏼♀️👨🏽🦲:
(1)群體類事件: 主要包括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罷課、群體性的鬥毆等危及校園穩定的事件🛌🏿。
(2)案件類事件🫨:涉及留學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影響較大或數額較大的盜竊案件,投毒案件,涉毒案件,爆炸案件,涉及劇毒藥品、放射性物品的案件👨🏼,縱火案件等📯。
(3)事故類事件👸🏻:涉及到留學生的空難💖、海損🏩、交通事故🔜、中毒事故、危房倒塌事故和其他重大惡性事故等。
(4)災情類事件:影響到留學生的臺風、地震、洪水、火災等重大險情,流行的重大疫情和其他對教學、生活環境會造成影響的災害等🧔🏽♀️。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質、規模、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 級(特別重大)、II 級(重大)🧚、III 級(較大)、IV 級(一般)。分級標準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1.3 基本原則
處理留學生各類各級突發事件,要遵循以下原則:以人為本、力保安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工協作、預防為主;快速反應🏄🏼♀️、依法處理🏑;密切配合、及時報告👨🏻🏭✥;妥善安置、事後總結。
二🔡、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2.1 成立留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小組
成立门徒平台來華留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留學生突發事件的管理。
組 長: 留辦負責人
學校保衛處負責人
副組長:各學院分管外事工作副院長
組 員🕎: 留學生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留辦)各項目負責人、保衛處安全辦、學院外事秘書、輔導員、後勤中心經理
2.2 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2.2.1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匯報。工作小組負責向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匯報,並按照學校領導的要求進行處理,並在第一時間根據情況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上海市外辦🦄、上海市教委等部門匯報。
2.2.2 接到匯報後,工作小組成員及有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迅速了解事件規模、傷亡人員姓名、人數、狀況、國籍及財產損失基本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學院負責同誌匯報,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型及時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保護現場,控製局面,製止事態的發展🍓,把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2.2.3根據事件的類型和程度不同,應采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如有留學生受傷,立即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如是社會人員來校和留學生鬧事🍺,立即撥打公安“110”報警,並將鬧事人員扣留。若為財產被盜案件,報警同時安排人員保護好現場,同時向留學生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數量和價值,並做好登記。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如有必要,需立即聯系保險公司。
2.2.4應急事件處理過程中🫰🏽,應急工作小組須督促檢查各項決策和應對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確保各項處置決策的落實執行,參與事件處理的工作人員要註意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保護留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利。
2.2.5突發事件涉及醫院、防疫、消防等部門時🐊🍐,負責處理突發事件的工作人員應積極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安置、安撫、醫療急救🏇🏼、轉移保護有關人員等工作🧚🏽。
2.2.6凡留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後,工作小組在經請示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應及時向學生家屬(監護人)通報情況👐🏿,並盡力做好當事人家屬來華處理善後事宜的接待工作。凡由留學基金委負責安排和管理的各類獎學金學生如發生突發事件,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同時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留學基金委。
2.2.7突發事件處理完成之後,要及時客觀地對事件進行總結🤔,並對處理工作的組織程序、計劃方案♥︎、決策措施、預後效果等各方面資料匯總存檔🤸🏽♀️🚵🏽。
三、突發事件的日常預防措施
3.1 加強宣傳,提高留學生的防範意識👷🏿。在每個學期開學時,通過組織留學生會議,強調留學生提高警惕,預防突發事件;不定期開展案例教育🧉,讓留學生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3.2 告知留學生提醒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如果出現無法和本人聯系的情況👩👩👦,可以和學校聯系取得幫助𓀃。
3.3 及時更新留學生的聯系方式,隨時了解留學生動態🍐🏌🏿,保持溝通👷🏻♂️🚕。
3.4 規範留學生外出請假製度,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留學生應給予警告等處理👨🏽🏫。
3.5 定期和不定期下宿舍檢查。使留學生養成良好習慣,提醒其註意用火用電安全➝,保管好個人財物,時刻保持安全防範意識🏃🏻🎄。
3.6 加強留學生公寓的管理,留學生公寓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
3.7 在節假日期間👮🏻♀️,建立假期值班製度👷♀️,安排專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員提高警惕🧑🏿🦱,和學校保衛處、上海市公安部門保持聯系以防止和應對校內留學生突發事件。
四、附則
4.1 本預案由门徒平台留學生管理辦公室負責製定和解釋。
4.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