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 |||
一、學校全稱 | 门徒平台 | ||
二🧑🏽💻、就讀校址 | 臨港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海港大道1550號(201306)👸🏻。 | ||
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门徒平台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门徒平台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门徒平台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门徒平台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门徒平台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分配 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製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製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製👂。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由於工作性質特殊,不適宜女生報考。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 ||
九、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航海技術專業要求辨色力正常(無色盲無色弱),無復視💊,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7(0.5)及以上;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辨色力正常(無色盲無色弱),無復視🚵🏿♀️,身高1.55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6(0.4)及以上。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13)執行。 | ||
十一、加分政策 |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且最高不超過20分。 | ||
十二、錄取規則 |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 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誌願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照非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 專業誌願順序不設級差👞🦸🏽。 3. 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4. 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誌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二、第一誌願生源不足時,省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上,按非第一誌願考生(包括征集誌願)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2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 四😻、在江蘇省,報考我校所有批次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BB🤞。 五、同分條件下,外省市考生文科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按照數學👷🏿🔜、外語、語文的順序,錄取單科成績優秀的考生。上海市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同分排序規則優先錄取排序靠前的考生🤦♀️。 六🚵、藝術類專業錄取時采用各省(區、市)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統一考試成績👩🏻⚖️,我校不再加試🏊🏼♂️。上海考生投檔後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高考總分/專業總分)】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錄取專業,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高的考生。 省級招辦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級招辦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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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特殊類型招生規則 |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項目按照已公布的《2018年门徒平台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章程》執行。 保送生招生項目按照已公布的《2018年门徒平台保送生招生簡章》執行🤹🏻♂️。 | ||
十四🔤、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一般專業每生5000元/學年(滬價行【2000】第120號)🚌; 2.特殊(熱門)專業每生6000元/學年(滬價行【2000】第120號); 3.藝術類專業每生10000元/學年(滬價行【2000】第120號); 4.中荷合作專業🫳🏻:機械電子工程(中荷合作)、電氣工程與智能控製(中荷合作)每生15000元/學年(滬教委財【2005】34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十五、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多種校外獎學金、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𓀚。 舉報電話☂️:021-38284080 | ||
十七😎、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hmtu.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admission.shmtu.edu.cn/ 咨詢電話🧛:021—38284395 | ||
十八🧑🏼🎤、其他須知 | 1、在普通高考錄取環節,學校在嚴格按照當年學校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錄取原則的前提下⚫️,將把上海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專業調劑錄取的重要參考。 2📏、我校在上海地區招生專業組1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105分(含)以上。 3、其他詳見學校招生網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