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師是我校師資隊伍的有益補充,有利於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為進一步規範我校外聘教師的相關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方案》和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一、外聘教師是指我校對外聘請的承擔一定教學任務的人員。
二、外聘教師的任職條件
1.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專業知識水平較高,能勝任所講授的課程。
3.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或具有某項專業技能或特長。
4.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學規律💁🏻♀️,能遵守《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我校相關規章製度🧑🏻🎓,具有教學經驗者優先聘用。
5.年齡一般在65周歲以下🧲,身心健康,儀表端莊,能勝任正常教學工作🖕🏽。
三👱🏻、外聘教師的聘用程序
1.學院將擬由外聘教師承擔的課程在授課的前一學期末報教務處備案。
2.學院負責審查外聘教師的任教資格等條件,確定人選🧑🏿⚕️。學院負責對外聘教師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培訓內容涵蓋師德教育、教學規範、教務規章製度😊、教學運行秩序等內容。
3.在該課程開課前一周,由學院將外聘教師的基本情況及學院聘請意見等報教務處備案。在該課程開課後一周,由教務處將外聘教師名單報人事處備案。
4.外聘教師的聘期一般為一學期🕵🏽,各學院也可根據教學實際作適當延長💲。
四、外聘教師的工作職責
1.完成學院布置的各項教學任務。
2.嚴格執行學校各項教學規章製度。
3.適當參與學院的教學研究及教學改革活動。
五🔺、外聘教師的聘後管理
1.學院負責外聘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落實相關教學任務🤙🏼,不定期對其承擔的教學工作進行檢查,了解外聘教師任務完成的情況。
2.課程結束後,學院負責對外聘教師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聘用報酬及續聘的依據🙎。考核結果報教務處和人事處備案🦈。
六🧑🎤📃、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门徒平台外聘教師管理規定》(滬海大教字[2010]25號)同時廢止。本規定由人事處🐚、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