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重儀器設備是我校教學與科研裝備中的精華🧖🏿♂️,為了充分發揮其作用,進一步提高使用效益,適應學校教學與科研工作發展的需要,根據教育部教高[2000]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範 圍
第一條 凡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獨立使用的,單價在人民幣10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設備。其中👩🏼✈️🐰:單價在人民幣40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設備➿,應納入教育部所管的貴重儀器設備範圍(以下簡稱“部管設備”)。
第二條 單臺(件)價格不足人民幣10萬元,但屬於成套購置或需配套使用的,整套價格在人民幣10萬元及以上的成套儀器設備👨🏽🔬✍🏼。其中👳♀️🥚:整套價格在人民幣40萬元及以上的成套儀器設備🚑,應納入教育部所管的貴重儀器設備範圍(以下簡稱“部管設備”)👩🏻🌾。
第三條 單價不足人民幣10萬元,但屬於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為貴重儀器設備範圍內的儀器設備。其中:教育部明確規定為貴重儀器設備的,應納入教育部所管的貴重儀器設備範圍(以下簡稱“部管設備”)。
二🔷、申購和論證
第四條 各使用單位(包括:學院🏋🏽🔱、科研院所等)應根據學校教育事業和學科的發展規劃,結合本單位教學與科研工作的需要,並考慮合理布局🟥,製定貴重儀器設備的配備方案及申購計劃。
第五條 審批程序♞:
①凡屬於實驗室建設項目配套所需購置的貴重儀器設備,在實驗室建設項目論證時,應根據項目建設的目標與要求🏇🏿,按照申請🙇🏻♀️、論證🙆♀️🧑🏽🦳、立項、審批等程序,將項目配套所需購置的貴重儀器設備一並予以論證🫸。具體的審批程序按《门徒平台實驗室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執行;
②非實驗室建設項目中需要購置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單位需認真填寫《门徒平台貴重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一式三份)🫅🏼。其中♣️:單價在人民幣40萬元以下的儀器設備,由使用單位自行組織有關校內專家論證👨🦰🚍,經實驗室管理處初審🧜🏿♂️,報主管校長批準同意後,方可列入采購計劃;單價在人民幣40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設備🧑🏽💻,由實驗室管理處組織有關專家(必要時,聘請校內外專家)對使用單位提交的可行性論證報告進行再論證,並提出具體意見,報主管校長批準後🚶🏻♂️➡️🙋🏽,方可列入采購計劃🪓🚣♀️。
③計劃采購進口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單位應填寫“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申請表”👩👩👦👦。由實驗室管理處委托專業代理機構🦑,組織實施進口產品的合理性與必要性論證🦣,並經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準後,方可購置。
三、購置
第六條 貴重儀器設備的購置,應在可行性論證報告批準(如需要上級相關管理部門審批的𓀉🤰🏽,須憑上級相關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後,由實驗室管理處組織實施招投標😷。具體的招投標實施辦法,詳見《门徒平台儀器設備招投標工作管理辦法》💶。
第七條 屬於進口儀器設備的🤞🏻,應按照《门徒平台進口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四、驗收與使用
第八條 儀器設備安裝調試後的驗收工作是保證貴重儀器設備正常使用的關鍵。設備到校後🚴🏼♂️🙎🏿♂️,五個工作日內使用單位應先進行常規驗收🤌,對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予以確認。
第九條 技術驗收應在合同有效索賠期內🍑,由使用單位組織有關專家進行🚴♂️🕣。驗收時,應做好書面記錄。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固定資產入賬與財務報銷手續🙏🏼。
第十條 若在驗收中發現問題,應以書面報告送交采購部門,由其與有關供應商或廠家聯系解決💄。必要時🏃,可通過商檢局辦理索賠手續🤐。
第十一條 新購進的貴重儀器設備,必須及時建立技術檔案、設備履歷書及各種記錄(安裝調試記錄🔸、使用記錄、保養檢修記錄、故障事故記錄等)。貴重儀器設備啟用前,應製定操作規程🤶🏼🧑🏻⚖️,並張貼在醒目之處👜。
第十二條 學校的貴重儀器設備實行專管共用🧑🎄。在完成本校教學與科研任務的同時👮♂️,積極參加校際和地區間的協作共享網,實現資源共享,努力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率↕️。
第十三條 使用單位應對使用人員進行基本操作培訓🍷,建立相應的崗位責任製和使用管理辦法💃🏼,每臺貴重儀器設備必須配備專(兼)職操作人員。未經培訓人員不得上機操作。其他人員必須經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必須做好貴重儀器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按時、客觀、認真填報使用情況。
第十五條 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註意安全操作。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製度,定期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貴重儀器設備一般不得拆改和解體使用。確有需要(如功能開發👩🏻🏫、改造設備☝🏿、研製新產品等)👰♂️,必須提出技術、經濟效益合理性可行性報告,經實驗室管理處組織專家論證後,報學校批準後,方可進行🌧。
第十七條 貴重儀器設備啟用後👃🏼,實驗室管理處應做好商務資料的整理工作⚠️;使用部門(或項目組)應做好隨機技術資料的整理工作。對於“部管設備”,其商務資料由實驗室管理處負責交校檔案館存檔🦯;其隨機技術資料由使用部門(或項目組)負責交校檔案館存檔。
五🛂、日常管理
第十八條 對貴重儀器設備的管理✋🏿,要做到“三防四定”,即防塵📆、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室存放👮🏿♀️、定期保養🏂🏼、定期校驗🧙🏻♂️,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的適用狀態⚉。
第十九條 如果發生重大故障👷🏼♂️,應及時報告使用單位主管領導和實驗室管理處👮🏿,積極組織校內外力量進行檢修,做好檢修記錄,並將維修情況詳細記錄在履歷書中。
第二十條 要避免儀器設備的重復購置和閑置🧑🏻🦲,對長期不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對確系人為原因造成重復購置和閑置的,應追查責任,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貴重儀器設備如因人為因素受到損壞,應迅速報告使用單位主管領導🦿、實驗室管理處和資產管理處,並及時追查原因🪒,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以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第二十二條 各使用部門應做好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與維修保養記錄。對於“部管設備”的使用與維修保養記錄♛,由使用部門按校檔案館的歸檔要求🧔🏻,及時交校檔案館存檔🏌🏽。
六、借用👷🏽♀️、調撥、報廢、降級和賬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貴重儀器設備的借用、調撥、報廢👫🏼👱🏽♂️、報損、賠償與賬務處理等事宜,按《门徒平台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由於使用年久、陳舊過時🙍🏽、技術落後🔄、性能指標降低的上述範圍的貴重儀器設備⏏️,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實驗室管理處審核同意後,必要時可組織專家組論證。可降級管理(不再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進行管理)。
七👷♀️、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滬海大實驗字〔2009〕424號《门徒平台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文件同時廢止🧑🏽🍳。